约伯朋友们的角色

神在约伯记的末尾怒责约伯的朋友们说:“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42:7)。因此,我们需要查看他们的言论,明白他们到底哪里错了,以及他们在这整个的故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认为约伯可怕的灾祸必定是他人生中某个大罪的结果,三人各有侧重,但都带着增加的敌意。以利法说:“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神一出气,他们就灭亡;神一发怒,他们就消没”(4:8-9)。琐法总结了他们的观点,大罪导向大灾祸,并直接指控约伯说:“所以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11:6)。他们在这卷书里的大部分讲论都是关于恶人如何在这个世界受神的审判,以及事实必定如此,因为神是一个公义的法官。他们的错误经常在于对神在世界的护理持有一个过于道德主义的观念,以及误解了苦难在信仰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在神的一般护理中,罪与苦难之间当然不具有简单的对应关系。在世界的通常情况下,义人并不总是发达,恶人也不总是受苦。实际上,恶人的确会发达一段时间,正如义人可能受苦一段时间一样确切(参阅诗篇 73)。约伯的朋友们在证据上毋庸置疑是有选择性的,忽略了那些与他们的论点相反的例子,但是约伯的情况如此非比寻常,我们衡量他们的论点时一定要将之考虑进去。

约伯的朋友并不完全是要试图在普世人类经历的层面上解读一般性、护理性的苦难,他们可能以一般性表述述说论点,但他们是特别针对约伯这个具体的例子,一个方方面面都非比寻常的例子。约伯没有在人生进程中经历到一个逐渐没落的不幸过程,若果真如此,约伯的朋友们将通常的护理解释为罪的报应,自然是文不对题。但是约伯是一瞬间失去一切,每个人都能看出这个剧烈的灾祸是出于神的手,是神的火从天而降!约伯的朋友们唯一一个可以参照的先例就是神对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作为,在那里连十个义人都找不到。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在义人身上!即使他们脑海中不存在这个例子,在某种意义上,约伯朋友们的结论也不是完全不可理喻。神的火曾经从天而降毁灭义人吗?无可指责的正直人是神迹般的灾祸的打击对象吗?我们很难找到能与约伯相提并论的人类示例。

我们必须记住,在直接从神而来的祝福与审判的意义上,神在旧约世界的护理与我们今日的世界有所不同。旧约存在神以神迹祝福顺服者、审判罪恶的例子,创世记的族长时代就有许多例子,摩西的律法也记载了神训练百姓行义的这种古老方式。诸如申命记28 章的经文罗列了以色列可能因顺服与悖逆获得的祝福与咒诅,有些是护理性的,有些则是神迹性的。这并不意味着旧约世界中,每个罪都伴随有神迹式的审判,或每件好事都代表着神的悦纳。但这的确意味着神在教会的婴儿时期采用更直接的手法训练祂的子民,祂常常以直接的赏赐与刑罚的方式训练他们。这就好比父母训练一个学步儿时,会拿看得见的赏赐进行奖励,用明显的方式进行管教。当学步儿长成一个年轻人,父母就不再用如此直接的方式进行赏罚,他们不能再拿玩具奖励孩子,或是用打屁股惩罚孩子。他们只能鼓励儿子或女儿选择正确的路,希望童年时代的功课能在成年时代结出成熟的果子。这与神在新旧约与百姓交往的方式形成类比,当教会处于幼年时期,神的管教更为直接,经常是以明显、超自然的方式。新约时代,我们蒙召长大成人,要聆听以色列童年时期从神直接的审判中所学的功课(哥林多前书 10:1-13)。

重点在于,约伯和他的朋友生活在一个单独的神迹式审判或祝福并非非比寻常的时代,它们都是人所熟悉的神的训诫工具。这在约伯遭遇试炼之前的人生中更为凸显,他的人生以空前的祝福开始,那 确实是 神悦纳他的标志。毋庸置疑,约伯的朋友们肯定也看到了。那么当空前的咒诅落到约伯头上,他们又怎么不会把灾祸当成神审判的标志呢?约伯朋友的错误并不在于他们错误地把约伯的灾祸当成是神的作为,在族长时代,他们的“非比寻常的罪带来非比寻常的审判”的基本前设也没有错。本质上,他们的错误在于他们没能在这个义人遭遇神的审判图景中看见任何特殊的、预言性的目的。他们没能站在更高的视角看待这一惊人的故事,因此他们得出了他能作出的唯一人方面的解释:约伯必定是个罪大恶极的罪人。

约伯朋友们的问题借由约伯的原型耶稣基督可以更好地描绘出来。基督是完全公义、无罪的人,然而,祂被钉在两个罪犯之间,承受了唯有罪大恶极之人才配得的死亡。不仅如此,因着被钉十字架,神的咒诅显然落在祂身上(加拉太书 3:13)。任何观察者都可以得出几个结论。首先,十字架是对罪的刑罚,是神在旧约特别提到的咒诅(申命记21:22-23)。第二,这个名叫耶稣的人显然在经历圣经所描述的罪的后果,处于神的忿怒与咒诅之下。第三,所有耶稣身边的人都喊着钉祂十字架,都赞成祂是该死的;公众的意见显然一致将矛头对准祂。那么旁观者必然得出什么结论呢?耶稣必定是个罪大恶极的罪人?人可能因着眼见的证据得出这一结论,但这个结论实在是 大错特错。看不到无罪的基督受难背后的救赎性目的,祂的死一定会被旁观者错误解读,如此“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路加福音 22:37),或被定为罪人,不是因为祂像罪人,而是因为祂像罪人一样受苦。

同样的意义上,约伯的朋友也大错特错。他们并非错在认定约伯遭遇神的审判上,也不是错在不可救药的罪人有时会经历神迹式审判上,例如旧约时代的火从天而降(创世记 19:24),或是家人的死亡(民数记 16:31-35)。他们致命的错误在于无法看到约伯特殊的处境,约伯是作为神逐渐展开的救赎计划的一个独特、预言性的启示,其中一个无可指摘的人要经历神非比寻常的审判。因此,他们只是持续不断地指控约伯犯罪。他们没有按照自己当看到的清晰度看到约伯的预表,这能得到饶恕吗?当然,他们也确实得到了(约伯记 42:8)。约伯是弥赛亚的预表和影子,他们那样错过是犯了可以赦免的罪。然而,他们之所以错过,部分是因为他们太执着于对约伯的定罪,他们变得对眼前展开的预言图景瞎眼,因为他们的心太执着于控告约伯,而不是聆听。他们选择了一种狭隘的专注,执着地要证明约伯错了,而不是将事件的整个图景纳入考虑,思考其中的含义。

但是他们对约伯犯罪的指控正是他们彻底错误的地方,正如那些认为基督受苦是因祂是个罪人的人也是彻底错了。

在这个意义上,约伯的朋友们也在约伯的预表中扮演了角色,哪怕是不知不觉的、无知的。为了使约伯的受苦成为基督受难的预表,约伯也必须“被列在罪犯之中”,或是被周围人定位罪人,即使他是无可指摘、正直的。这就是约伯朋友们的角色,他们将约伯列在罪犯之中。

这也是为什么约伯的朋友们可以说了许多关于公正、公义与神的智慧的正确的话,他们指控约伯犯罪是错的,但他们在神论上并非完全错误或歪曲。保罗在论到神的审判教义时,甚至引用以利法的话,说祂“使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参阅约伯记 5:13 以及哥林多前书 3:19)。相反,约伯倒是说了一些关于神的公义的“可疑”言论(9:22-24),约伯也因他的话被神责备,神在旋风中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38:2)。在约伯与朋友之间,没有一个从这个对话中胜出、荣登正统教义冠军。尽管他们都小心地在言辞中称赞神的智慧与公义,却没有人在这场辩论中具有完全正

确的言论,或是得出完全正确的结论,或是以尽可能多的恩慈进行对话。那么,在书中末尾,又是什么导致了神对他们审判的截然不同?神在那里对以利法说:“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

神最后的裁定似乎局限于针对约伯与他的朋友们的一些关键不同。首先,约伯在神面前悔改降卑(40:3-5;42:1-6),而他的朋友们显然没有。第二个关键不同于三个朋友没能理解约伯受苦的预表意义有关,他们主要的论点并不是关于神论,而是约伯是否犯了罪。这 是约伯与他的朋友们显然分道扬镳的一点,也是他们在神眼中区别对待的关键。约伯至少知道自己的清白无辜,因此他的受苦必然存在什么更高意义,尽管他不能非常清晰地理解这个意义。他被启示以指向自己之外的预言式语言讲论自己的受难,他这么做,就是正确地讲论了神。作为故事中的预表,他代表了神有意要他代表的原型。而他的朋友们没有对约伯作为预表具有什么光照,他们对罪的指控仅仅是作为对神赐予约伯的预言形象的扭曲。因此,他们没有正确地议论神。因此,约伯的朋友们在约伯的预表中扮演了将他“列在罪犯之中”的角色,但他们这么做本身是错的,哪怕他们的错误终极意义上也服务于神的目的。

最后必须讲一下约伯的第四个朋友,以利户,32-37 章记载了他的独白,比除约伯之外的其他人的篇幅都要长。以利户是一个聆听辩论的年轻人,最后终于打破沉默,进行了充满激情的冗长讲论。他宣称心中正直(33:3),是为神说话(36:2),但是他所说的话从未被书中的其他人物承认,包括神。

论到以利户的角色以及他的独白在约伯记中的位置,存在许多相当不同的见解。有些人认为他的言论是附加上的,还有些人认为他不过是这一延伸的争论中另一个不受欢迎的声音,不过是为了延迟神在 38-41 的回应,给故事增加张力。有一个视角值得注意,以利户是神的先驱,为神的回答预备道路。他在 37 章独白的末尾的确反映了神在 38 章的言语的一些特征,例如使用修辞式问句,聚焦于神在自然界的主权。论到先驱的角色,有些人在以利户(“祂是我的神”)和以利亚(“主是我的神”)之间看到一些共同点,以利户在约伯记中在神之前说话,以利亚是“为主预备道路”(马太福音 3:3)。3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以利户没有被包含在神在末尾对约伯 三个 朋友的谴责中。

然而,以利户的讲论本质上与前三个朋友的讲论一致,这是很明显的。他仍然指控约伯不义(33:12;34:37),并且鹦鹉学舌般地重复关于报应的老生常谈(34:11)。关于以利户唯一真正特别的地方在于他鲁莽地宣称自己懂的比长辈们更多(32:6-9),以及他的知识是全备的(36:4),他显然不缺少自尊。

如果以利户具有什么与约伯其他朋友不同的独特角色,他可能更当被视为撒旦的最后诡计,而非神的先驱。以利户在开头没有与坐在灰堆中的约伯一起哀哭,如其他三个朋友所做的。他愤怒地在书的末尾突然冒出来,没有显出一点同情,宣称是神的代言人,具有无与伦比的智慧,他充满了对神的称赞与自命不凡的知识,并非不像伪装成光明天使的撒旦(哥林多后书 11:14),假装成关心一个人最大的需要(马太福音 16:23),应许提供神隐藏的智慧(创世记 3:4-5),听起来像神,甚至在试探中引用神的话(马太福音4:1-11)。也许这也是为什么神终于在以利户的独白之后立刻登场,约伯的试炼与试探在那个时刻到达了顶点,他也真的是受够了。神的确没有在末尾谴责以利户,但是祂也没有特别地谴责撒旦,这显然不意味着神喜悦其中任何一个。我们或许注意到,以利户也显然从神在末尾为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预备的献祭与救赎中缺席(42:8-9)。

总结来说,约伯朋友们的错误在于,对为什么一位公义的神要使一个无可指摘的正直人受苦,他们的观念是错的。他们没能看到约伯人生的独特与预言图景,选择了按照外表论断与指控约伯犯罪,但是他们错误的指控只是为无罪的受苦者被诬告的预表图景添砖加瓦。以利户、比勒达和琐法讲完了他们的辩论,最终由以利户进行最后的猛烈攻击。这个约伯的第四个“朋友”可以被视为撒旦使用的一个角色,正如牠使用彼得作为最后一个试探的工具(马太福音 16:23)。

第六章 第八章